1.当事故迅速恶化,设备出现爆炸的征兆时,应立即组织现场应急人员撤离。
2.呼吸道中毒应首先将伤员撤离毒区,保持呼吸道畅通。
3.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;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;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;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(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)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;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;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。
4.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、进入受限空间、高处、吊装、临时用电、 动土 、检维修 、盲板抽堵等作业。
5.依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除运输工具加油站、加气站外,危险化学品的生产 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应当与学校、医院等公共设施,居民区,河流、湖泊、风景名胜区,军事禁区保持符合有关标准或者有关规定的安全距离。